特殊需求 特殊需求
绿色飞行
推行航班上旅客按需用餐
柬国航试点推出“绿色飞行”服务,在部分航班上鼓励旅客按需用餐:
一是在部分短程航班上不提供餐食服务,并在票价中综合考虑。
二是在部分航班仅提供付费餐食,并在票价中综合考虑。
三是对正常配餐的部分航班,试点允许会员提前取消餐食并按规则给予积分奖励。
婴儿和儿童
携同婴儿乘机
- 对于出生不足 14 天的婴儿及早产或体弱(独自在氧气帐)婴儿旅客,为婴儿健康考量,柬国航无法予以承运。
- 柬国航无法承运无成年人陪伴的婴儿。
- 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的婴儿可被承运。
- 每位成年人可以携同一名婴儿。
- 如若一位成年人携同两名婴儿:
- 从第二名婴儿开始,每名婴儿应支付儿童票价,并需事先申请客舱乘务员协助服务。
- 相关申请,国内航班应至少提前3天提出,国际航班应至少提前5天提出。
- 对于早产和/或体弱婴儿(不包括氧气帐中喂养的婴儿):
- 乘机手续与病患旅客相同。
- 必须由专业儿科医生或护士陪同。
- 每个航班可承运的婴儿数量不超过座位数的10%。
同时携同婴儿及儿童乘机
每位成年旅客可携同的婴儿/儿童如下:
- 2-6岁的儿童两名
- 携同1名婴儿和2名6岁以下的儿童,则其中1名儿童适用附加了机组乘务员服务费的票价。
- 携同2名婴儿和2名6岁以下儿童,则其中1名婴儿和其中1名儿童适用附加了机组乘务员服务费的票价。
- 相关陪同服务申请,国内航班应至少提前3天提出,国际航班应至少提前5天提出。
预订服务或了解更多信息,请与我们售票处联系。
无成人陪伴儿童
年满2周岁未满4周岁无成人陪伴儿童
承运条件
- 须事先申请乘务员陪同服务,每名儿童须由1名机组人员陪同。
- 相关申请需在国内航班预计起飞前3天或国际航班预计起飞前5天提出。
- 只适用经济舱。
满4周岁未满6周岁无成人陪伴儿童
承运条件
- 须事先申请乘务员陪同服务,每名乘务员最多可陪同2名儿童。
- 相关申请需在国内航班预计起飞前3天或国际航班预计起飞前5天提出。
- 只适用经济舱
满6周岁未满15周岁无成人陪伴儿童
承运条件
- 可以在没有机组人员陪同下独自乘机。
- 相关申请须在航班预计起飞前24小时提出。
- 适用商务舱、豪华经济舱和经济舱。其中商务舱适用此情况的座位数不超过总数的10%(取整数)。
如需订购此服务或获取更多信息,请联系柬国航售票处。
网上订票服务台(柬国航金边总部)
电话: +855 23 666 0330
电邮: helpdesk_online_2@cambodiaangkorair.com
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 至 12:00 和下午 13:30 至17:30。金边时间)
**温馨提示:请在工作日(金边当地时间)致电我们。工作时间以外,请给我们发电子邮件。我们将在工作日第一时间回复您。
残障旅客
1. 轮椅服务
轮椅服务(分三种)为身体残疾、医疗需要或行走障碍的旅客提供帮助,包括:
- 地面轮椅服务,我们为能自行上下飞机,在客舱内能自己走到座位上,仅在航站楼、停机坪与飞机之间需要轮椅服务的特殊旅客提供此项服务。
- 阶梯轮椅服务,我们为可以在客舱内自行往返座椅,但无法通过舷梯上下飞机的特殊旅客提供此项服务。
- 机上轮椅服务,我们为完全无法行走的特殊旅客提供此项服务,以协助上下舷梯、往返飞机和机舱座位。
2. 申请资格
- 地面轮椅服务:建议事先提出申请。申请数量不受限制。
- 阶梯轮椅服务:需提前24小时提出申请。有人陪同的此项申请数量不受限制。无人陪同的此项申请最大数量不超过该航班主要紧急出口数。
- 机上轮椅服务:需提前24小时提出申请。有人陪同的此项申请不超过该航班主要紧急出口数。无人陪同的此项申请不超过该航班主要紧急出口数的50%。
如需申请此服务或查询更多信息,请与售票处联络。
孕期旅客
承运条件
建议提前申请。
为孕期旅客的安全起见,不接受预产期前后7天内的孕妇乘机。
若孕妇处于以下情况,则必须在登机前持有适合乘机的医疗证明:
怀孕超过32周或
- 不确定怀孕时间或预产期或
- 有双胞胎、三胞胎生育史或
- 产程可能会出现困难或
- 通过辅助生殖技术怀孕(此类情况旅客登机前应持有辅助生殖实施医疗机构或柬国航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适合乘机证明文件)
如需申请上述服务或查询更多信息,请联系柬国航服务平台。
网上订票服务台(柬国航金边总部)
电话: +855 23 666 0330
电邮: helpdesk_online_2@cambodiaangkorair.com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 至 12:00 和下午 13:30 至17:30。金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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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占用座位
额外占用座位的申请
适用申请对象为体型过大的旅客,申请在同一航班上占用2个相邻座位。
承运条件:
- 旅客需提前24小时提出申请。可接受的申请人次无限制。
- 额外座位须预订在同等舱位。
- 额外座位乘坐旅客根据预订的座位数享受相应免费行李额(如预订了一个额外座位,即可享受2个座位的免费行李额)。
如需订购上述服务或查询更多信息,请联系柬国航服务平台。
在线预订机票处 (总部)
电话: +855 23 666 0330
电邮: helpdesk_online_2@cambodiaangkorair.com
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 至 12:00 和下午 13:30 至17:30。金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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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协助
承运条件
- 若旅客有以下至少一种情形,则必须在登机前持有相关医疗证明:
- 因精神或生理问题旅客无法自理。
- 旅客患病、体弱或处于健康恶化状态可能严重影响其他旅客(例如旅客患有严重心脏病、患有可能导致行为失控的严重疾病、精神疾病)。
- 有以下情况的孕妇:
- 怀孕超过32周或
- 不确定怀孕时间或预产期或
- 有双胞胎、三胞胎生育史或
- 产程可能会出现困难或
- 通过辅助生殖怀孕(此类情况旅客登机前应持有辅助生殖实施医疗机构或柬国航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适合乘机证明文件)
- 非正常状态的新生儿或早产儿
- 双腿瘫痪或四肢瘫痪及在治理期间双腿或双臂瘫痪的旅客
- 因飞行而可能导致健康状况恶化的旅客:如患有肺部疾病、耳鼻疾病等
- 患有传染病的旅客:该疾病可能在飞行途中引发传染,尤其是水痘、肺结核、麻疹、腮腺炎
患病旅客须满足如下条件,方可被接受运输:
- 已完成并符合柬国航要求的相关程序
- 持有不影响飞机、飞行员、机组及其他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医疗证明文件
- 有陪同人员的病患旅客:陪同人员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有能力在飞行过程中照顾患病旅客(医生、护士优先)
- 无陪同人员的病患旅客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方可被承运:
- 旅客病情不严重,能自我照顾疾病,且经柬国航认可的医疗机构批准乘机
- 病患旅客在飞行途中可以行动,进食和自理
温馨提示:柬国航认可的医疗机构如下:
- 国内医疗机构:全国性/省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或同等级医院,及经政府批准的部分合法诊所,如SOS、Family等
- 国外医疗机构:旅客自主选择的合资格医疗机构。
柬国航还可为病患旅客提供如下特殊服务:
病患腿托服务
为病患旅客提供腿托服务(左腿/右腿或双腿),为所需腿部额外提供1个或2个满足固定医疗器具的座位。
申请条件:
- 需提前24小时申请
- 额外增加的座位需预订在同一航班的同一舱位
- 不接受无陪同人员的此类病患旅客
此类病患旅客服务可申请人次不超过该航班主要紧急出口数量的50%。
担架服务
机上担架服务只有在柬国航认可的医疗机构为相关病患旅客提出要求时方可提供。
申请条件:
- 该项服务申请需在航班计划起飞前至少72小时提出
- 相关病患旅客须在登机前持有相应医疗适合乘机的合格文件
- 相关病患旅客须有陪同人员。最好是医生和护士
- 飞机上须有适合安放担架设备的空间,空间大小视不同机型而定
- 一个航班最多承运一名担架病患旅客
- 担架病患旅客只能乘坐经济舱
用氧服务
应柬国航认可医疗机构的要求,可在飞行途中为病患旅客提供用氧服务。
申请条件:
- 该项服务申请需在航班计划起飞前至少72小时提出
- 相关病患旅客须在登机前持有相应医疗适合乘机的合格文件
- 相关病患旅客须有陪同人员。最好是医生和护士
- 飞机上须有适合安放用氧设备的空间,空间大小视不同机型而定
- 一个航班最多承运一名用氧病患旅客
- 用氧病患旅客只能乘坐经济舱
病患旅客须备有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具
病患旅客必须备有必要的药品和相关医疗器具。如果旅客需要在飞机上携带和使用这些医疗器具(喷雾除外),必须事先通知柬国航并获得许可。
患有糖尿病的旅客或按医嘱须在飞机使用和携带注射针头的旅客应遵循如下要求:
- 符合相关要求
- 仅适用于预计航程在2.5小时以上的中长程航班
- 旅客不得擅自携带注射针头(含有或不含有药液)登机
- 注射针必须由权威机构密封并检查
- 注射针必须由病患、陪同人员或医生使用
- 须遵守柬国航工作人员的所有指示
如需上述服务或查询更多信息,请联系柬国航服务平台。
网上订票服务台(柬国航金边总部)
电话:+855 23 666 0330
电邮:helpdesk_online_2@cambodiaangkorair.com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13:30至17:30。金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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